北京地区如何申请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近日,有老年用户联系,想了解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以及如何申请?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健全完善“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什么是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指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
作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临时托养床位、养老机构的集中照料床位之外的“第三张床”,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对北京就近养老供给体系形成有效补充。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哪些人群?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对象是具有本市户籍居家生活并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
重度残疾老年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残疾老年人。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提供哪些服务?
养老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安排专门的服务人员上门提供照护服务。服务人员根据协议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心理服务、居家安全协助等服务,并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升培训。
申请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有哪些具体流程?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在家庭中享受专业照护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向常住地所在区民政局公布的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考虑到服务能力和成本,原则上应就近选择常住地的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需求评估。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精神状态等因素,制订个性化专业照护方案,并建立服务档案。
签订协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署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服务收费、权利义务、风险责任分担机制、争议纠纷解决途径等。
缴纳费用。服务对象应按照服务协议规定,按期缴纳照护服务费用。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根据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因素采取市场定价,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及时报区民政局备案。
相关政策支持
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申请进行养老家庭照护床位适老化改造,享受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补贴。
医疗保障支持。将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的老年人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范畴,享受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体检、预约转诊、开具长处方等服务。符合家庭病床条件的可申请开设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实时结算。